要以法为师 盲目崇拜危害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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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不同的地区都有这个现象,一个地区的多数学员对某个人有崇拜的心理和行为,或轻或重。通过观察和分析,我把看到的和所悟到的归纳出来,希望对某些同修有所启悟和提醒,包括一些因擅长交流被崇拜的同修,或被崇拜的协调人。

被崇拜的学员往往在某一方面曾经表现的比较突出,而且还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,语言表达能力强,口才好,讲起话来条条是道,滔滔不绝,言语生动有趣,幽默诙谐,很吸引人,所以大家都爱听他交流。而且还能背诵师父的一些法。听者说:人家讲的都在法上,人家法学的好,听完后有提高。有的当面赞扬:你讲的真好,帮我解决了问题。崇拜之情溢于言表。还有的被崇拜的对象是协调人,曾经领着大家做过很多证实法的事情而被崇拜。或者,经历了一些魔难,否定迫害,在师父保护下正念闯出魔窟而被一些学员羡慕崇拜,羡慕人家正念强等等。

我们都是修炼中的人,还有人心在,你用不平常的心对待他(她),久而久之,慢慢的容易使对方产生执着,放大自我,更加执着自我,很可能飘飘然、沾沾自喜:“看看,同修对我的态度这么好,同修对我这么认可,还是我的交流对大家提高有帮助。” 慢慢的“交流”便成了他的主业了,“帮助学员提高”似乎成了自己的使命了,交流者到不同的地区巡回交流,到哪里都是他一人讲,在学员的心目中,谁也没有他修的好、对法悟的高,说什么大粒子、小粒子呀,几个小时都是一个人讲,甚至把师父的法当作自己的话讲,有时还把法和自己的话混在一起讲,学员也听不出来,经常用自问自答的方式给学员灌输一些自己的东西。听不懂的学员认为人家修的高,咱们没修到那儿才听不懂的。

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,说的好、语言表达能力强可不代表心性高低,即使他说的再对,你也不应该去崇拜。况且这种交流方式是否符合法呢?可能很少有人去思考这个问题,往往都被人情遮挡住了,修炼是严肃的,衡量好坏的标准是大法,而不是个人的喜好,每个学员都有师父的法身在系统的安排,学员都有自己的路要走,都得自己正悟自己的东西,最后师父给总结,你说多了就起了干扰的作用。个人修炼的好坏是个人的问题,千万别干扰了别人。

学员中不是不允许交流,正常的交流是必要的。正常的交流方式是大家坐在一起,平等的发言,协调人要谦卑,把自己放在学员之中,或者放低,你谈他也谈,围绕着怎样做好三件事来谈自己的修炼体会,在救度众生的过程中,遇到困难、矛盾、障碍时,如何按照大法来向内找自己、提高心性归正自己的一言一行、一思一念的体会与大家交流。而不是由一人主讲,抽象的大谈自己对法的理解和认识,或者宣扬自己如何如何。

二零一三年五月四日明慧网发表了编辑部文章《演讲乱法》,文章的开篇第一句话就是“在学员中做专场演讲或巡回交流就是在乱法。”这是首括句,文章的结尾又重申了这句话。大家知道,明慧编辑部发表的文章那不是一般的文章,都得是师父认可的,笔者不敢给谁谁下什么定义,自己去拿捏衡量吧,笔者只是根据这种现象善意的提个醒 ,但是我们要记住,我们永远要维护的是大法,而不是人!

能做事的协调同修被其他同修崇拜、甚至是“敬仰”,使被崇拜的同修人心不断膨胀,自我感觉良好:“我正念足,就我做的多,我做的好”,说话时的态度不容置疑,居高临下。欢喜心、显示心、执着自我的心不断的被放大、放大,嘴里也说:“一切都是师父在做”,可是这句话已经覆盖不住那些膨胀的人心了,证实自我的心越来越强,在做事上做的越多、越顺利时人心四起,瞧不起怕心私心重的同修,真是象最近同修交流中说的把“狂妄自大”当作了正念强,摔了跟头才知道清醒、才知道实修的重要。师父明示:“其实我们不管是谁什么样,只有一个法,只有遵照这个大法去做,那才是真正的标准。”[1]

长期交流的同修被崇拜后,被迫害到监狱的有好几例。有的在监狱邪悟,从监狱出来继续散布邪悟谬论往下拉学员。最近有个地区长期做交流的学员被绑架后很快被判重刑,各地长期崇拜听他交流的学员有没有责任呢?是不是大家的崇拜和依赖害了人家?

师父说:“特别是中国大陆大法弟子,在魔难迫害中一思一念都很关键。你做的好与不好,你能不能被迫害,你做的正与不正、迫害到什么程度,都与你自己走的路、你的思想思考的问题有直接关系。”[2]

在法中我们知道修炼是极其严肃的,我们的路很窄,走偏一点都不行。学员中盲目崇拜别人,被崇拜的学员或者被邪恶绑架判刑,或者被邪恶夺走生命,学人不学法这些年的教训太多了。那么周围的同修都有没有责任呢?是不是学员长期不在法上的结果呢?如果学员能清醒的在法上早点有个认识,不去赞美、不去崇拜学员,是不是有些迫害不会发生、有的损失可以避免,迫害虽然发生了,我们也需要反思,在法上有个认识,需要总结教训,以免重蹈覆辙啊!

这些年师父也在不厌其烦的讲这方面的法,只是我们没有重视实修。让我们一起重新学习师父相关的讲法。

“不要看到人家功能啊,神通啊,看到一些东西,你就跟他去了,就这样听去了。你也会害他的,他会生出来欢喜心,最后自己什么东西都失去了,关掉了,最后掉下去了。开了功也会掉下去的,把握不住开了悟也会掉下去。那佛把握不好还往下掉呢,何况你是个常人中修炼的人!所以不管出了多少功能,多大的功能,神通显的多大,你一定要把握住。”[1]

“甚至于不管我们有的学员有没有执着,它挑选一个人,觉的对这一个地区的人有考验,对别人的心性提高、信念有考验,它会把这个修炼人弄死,让这个大法弟子早走,动摇着其他人的心。”[3]

“有人喜欢看别人怎么做自己也怎么做,那不是自己修是跟别人走,可是修炼人要走自己圆满的路。旧势力为了给你教训、给你反思,甚至会给你照着学的榜样制造麻烦,甚至叫其早走。”[4]

“修炼人没有榜样,把谁当成榜样不是自己认识法就会促成问题。旧势力可能认为你看着他修、而不是自己去认识法,那就很可能让他去世。”[5]

企盼我们都能以法为师、早日成熟起来,在法上认识法,理性的看待自己周围发生的一切,时时处处能用法来衡量所遇到的一切,随时归正自己的一思一念,“因为衡量好坏、善恶的标准是宇宙特性。”[1]而不能是别的什么东西。

笔者写这篇文章有一定的压力,怕有些同修心理受到冲击,接受不了,但是如果轻描淡写的把实质问题划过去,会觉的自己又不负责任,每一次迫害的发生都令人痛心,都是在救度众生上实实在在的损失,想来想去,还是放下自我,维护整体的修炼环境,把自己的认知表达出来,“老好人”的作风不适合大法修炼。

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认识,旨在交流,不足之处 ,敬请同修指出!

注:
[1] 李洪志师父著作:《转法轮》
[2] 李洪志师父经文:《什么是大法弟子》
[3] 李洪志师父经文:《二零一五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》
[4] 李洪志师父经文:《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》
[5] 李洪志师父经文:《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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